中央銀行是一國金融機構體系中的核心和最高權力機構,具有金融機構和國家機關的雙重身份。中央銀行的職能被公認為“發(fā)行的銀行”、“銀行的銀行”、“國家的銀行”。由于其身份地位的特殊性,中央銀行制度往往與一個國家的歷史傳統(tǒng)、政治體制、經濟體制等因素密切相關。
翻閱我院金融工程專業(yè)《金融學》(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,李成,2013年)、財務管理專業(yè)《貨幣銀行學》(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,張慶君)、工商管理專業(yè)《貨幣銀行學》(東北財經大學,艾洪德,2017年版)關于中央銀行制度類型的解釋各有不同。
艾洪德版《貨幣銀行學》將中央銀行與貨幣當局分開,他們同屬于管理性金融機構。中央銀行是代表國家對整個金融機構體系實行領導和管理,是貨幣主權的象征。貨幣當局是在少數沒有中央銀行的國家或地區(qū),政府單獨設立的金融機構,比如新加坡的貨幣管理局、中國香港的金融管理局等負責金融管理事宜,而這兩個國家或地區(qū)的貨幣發(fā)行分別由貨幣委員會和匯豐銀行、渣打銀行和中國銀行進行。
李成版《金融學》將中央銀行的制度類型分為單一式中央銀行、二元式中央銀行、跨國中央制度。單一式中央銀行式“在一國首都或某個城市設立總行,根據客觀經濟需要在國內設立若干分支機構,形成總行對分行垂直領導的統(tǒng)一中央銀行制度”。二元式中央銀行是“由中央和地方兩級相對獨立的中央銀行機構組成,共同承擔中央銀行的職能”?鐕醒脬y行是“由參加某一貨幣聯(lián)盟的成員國共同組成一個中央銀行的制度”。
張慶君版的《貨幣銀行學》將中央銀行制度類型劃分為單一式中央銀行、復合式中央銀行、準中央銀行、跨國中央銀行制度。單一式強調“單獨設立、全面行使央行職能”,其下又包括一元式和二元式兩種類型;復合式中央銀行是一家銀行機構既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又行使商業(yè)銀行職能;準中央銀行主要強調與單一式中央銀行的區(qū)別,有幾家機構共同行使中央銀行職能,但是每一家機構只行使央行一部分職能;跨國中央銀行則是兩個以上主權國際共同擁有一家中央銀行的制度,如歐洲中央銀行。
綜合各位專家學者的觀點,對于中央銀行的職能是一致統(tǒng)一的。關于中央銀行的制度類型側重點有所不同。艾洪德強調中央銀行的管理機構職能,李成強調了目前央行制度類型的典型代表,忽略了制度的演進過程以及少數國家特有的中央銀行制度類型。張慶君版的《貨幣銀行學》對于央行的制度類型闡述比較全面、準確,也是關于中央銀行制度類型的主流觀點。同學在學習的過程中應該按照“單一式、復合式中央銀行、準中央銀行、跨國中央銀行”的理論體系掌握。 |